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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保密办关于对中心论文发表、专利申请等工作,加强保密审查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: 近期发现,中心有个别非密人员在发表科技论文时,未经保密审查,擅自投稿,存在泄密隐患。因此,现将中心关于发表科技论文、申请专利等工作的保密要求重申如下: 1、空间中心全体职工、学生拟投寄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、新闻媒体的稿件、著作、国内外会议稿件、科技论文、研究生学位论文等均需保密审查。未经保密审查,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严肃处理。 2、拟投寄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、新闻媒体的稿件、著作、国内外会议稿件、科技论文、研究生学位论文等,须填写《论文(著作)保密审查表》;申请各种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须填写《专利申请及保密审批书》(审查表和审批书请见附件,转载者注)。 3、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相关审批表,并同时对稿件内容做出保密和知识产权承诺。 4、申请人所在部门对拟投寄的稿件等进行保密审查,并给出审查意见,如申请人为学生或在职研究生,则需导师先签署意见。 5、科技处和保密办公室对拟投寄的稿件、论文给出审批意见,如有必要可请保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批;保密办公室对拟投寄稿件给出保密审查证明,刊物不需要的可不出具。 6、如一次投稿未被录取,二次投稿时仍需重新申请。 特此重申,请所有人员遵照执行。 保密工作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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