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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太阳活动与空间天气全国重点实验室成果标注的说明

发布时间:2022-11-21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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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成果标注的内涵与范围:

1. 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所有研究成果,包括专著、论文/专利、软件、数据库等;

2. 在国外学习、进修、从事客座研究的实验室固定人员,凡涉及实验室相关工作所取得的所有研究成果,包括专著、论文/专利、软件、数据库等;

在研究成果发表时,凡涉及以上情况之一,均应按如下方式标注实验室名称:

中文标注:

太阳活动与空间天气全国重点实验室,国家空间科学中心,中国科学院。

英文标注:

State Key Laboratory of Solar Activity and Space Weather, National Space Science Center,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

由全国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项目产生的有关所有研究成果等,均应致谢全重专项基金,方式如下:

1. 中文:全国重点实验室专项基金资助项目

2. 英文:Project Supported by the Specialized Research Fund for State Key Laboratories